办理汽车报废通常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
车主在办理报废手续时,可以申请保留车牌,但前提是汽车必须由该车主拥有至少3年,并且在汽车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此外,车辆必须没有违章记录等不良情况。具体所需时间还要根据当地的办事效率而定。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该条文指出,已注册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根据该规定,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如下: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20年;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使用15年;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此外,对于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则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报废车辆需要哪些手续?车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
首先,车主需要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随后,车主需要前往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最后,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要割断。
如果自己购买了一辆车,那么从购买的那一刻起,就要开始考虑这辆车的报废时间了。不同类型的车辆报废时间的要求是不同的,那么究竟怎样才算是报废车辆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们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车辆报废年限 车辆报废年
小型汽车在使用8年后会强制报废,而其他类型车辆的报废时间则有所不同。中型和大型出租客运汽车的使用年限分别为10年和12年,租赁载客汽车则可使用15年。对于教练载客汽车,小型、中型和大型的使用年限分别为10年、12年和15年。公交客运汽车的使
因为皮卡属于轻型货车,所以它有报废年限。皮卡的报废年限为10年,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汽车的报废年限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数量和使用时间规定的安检制度,一般只针对营运车辆。此项制度于2013年1月14日发布,并于同年5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