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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通过坡路拱桥应该怎样使用灯光

2025-09-07 13:43 发布

夜间通过坡路拱桥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以确保行车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来示意。这样可以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从而避免发生意外。

在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时,除了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外,还应当减速慢行,并且在必要时鸣喇叭示意。这是因为这些路段的视线较差,容易发生危险。在掉头、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则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这些操作都是为了提高行车安全,使其他驾驶员能够提前做好准备。

此外,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雾天行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这样可以有效提高能见度,确保行车安全。

总之,夜间通过坡路拱桥时,合理使用灯光是至关重要的。通过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开启必要的灯光,以及在必要时减速慢行和鸣喇叭,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行车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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