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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人伤事故后如何申请交强险垫付

2025-09-07 13:42 发布

当发生严重的人伤事故时,车主和伤者最为关心的就是抢救费用的问题。这时,交强险的垫付功能可以为双方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例如,在2022年初,车主张某驾车与电动车驾驶员陈某发生碰撞,导致陈某头部受伤。由于双方均无力承担抢救费用,张某向保险公司申请了交强险垫付。然而,他对于垫付所需材料感到困惑。通过理赔员的解释和协助,张某成功办理了垫付手续,大大缓解了双方的经济压力。

交强险垫付需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事故必须属于交强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其次,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第三,需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最后,受害人必须需要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需提供相关单据和明细。根据最新赔付规则,有责方医疗费最高垫付1.8万元,无责方医疗费最高垫付1800元。

在理赔流程方面,首先需要进行事故调解,伤者治疗结束后,车主、伤者和保险公司需共同协商并签署调解协议。调解的主要依据是《责任认定书》。车主还需收集并提供理赔资料,包括索赔申请书、驾驶员行驶证及驾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及伤者身份证、银行卡等。伤者资料则需提供住院期间护理费、误工证明、医疗资料等。保险公司收到资料后,会进行理算并核定赔偿金额,最终根据协议进行理赔打款。

根据《202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在发生人伤事故后,车主应立即致电交警报案并联系120急救,同时保留事故现场影像证据。在责任判定阶段,车主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责任比例,切勿揽责。如遇抢救费用无力承担的情况,可向交警部门求助开具垫付通知书,并提供伤者抢救费用凭证向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垫付。在伤者救治过程中,车主应提醒伤者保存好医疗凭证及病案材料,以备后期理赔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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