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车辆绿标的具体核发办法如下:
黄色标志发给以下车辆:2000年7月1日前注册的第一类轻型汽车;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的第二类轻型汽车;2001年9月1日前注册的压燃式车辆点火发动机重型车辆;2003年7月1日前注册的点火发动机重型车辆;所有三轮车辆和低速货车。
国I标志颁发给以下车辆:2000年7月1日注册的第一类轻型汽车;2001年10月1日登记的第二类轻型汽车;2001年9月1日注册的压力车辆内燃机重型车辆;自2003年7月1日起注册的配备点火发动机的重型车辆。
国II标志颁发给以下车辆:2005年7月1日注册的第一类轻型汽车;2006年7月1日登记的第二类轻型汽车;2004年9月1日注册的压力车辆内燃机重型车辆;自2004年9月1日起注册的配备点火发动机的重型车辆。
国III标志颁发给以下车辆:2008年7月1日注册的轻型车辆;2008年1月1日注册的带有压燃式发动机的重型车辆。
对于需要进行尾气检测的车辆,需先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车管所会颁发环保标志。如果是新车,直接去环保局提车即可。
办理环保标志需携带《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的所有原件到本市有关部门办理。公有汽车需携带《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原件办理。如果无法出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机动车登记证》原件,需复印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原件。办理部门不接受正本,一般情况下也不接受复印件,办理时间约3分钟。
2001年以前的机动车,基本没有《机动车登记证》,需到当地车管所/机动车检测中心补发。已申请黄标的机动车车主,可先按照“绿标标准”进行身份识别。如能达标,可到当地具有技术鉴定资质的认证部门进行鉴定。如果识别成功,可以更换绿色标签。认证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东莞车辆绿标办理地点遍布各个区域,您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最近的办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