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注册用户在登录平台后,可以通过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来完成网上缴费。用户需要注意,这项功能仅限于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记录,且罚款金额必须在200元以内。
步骤1:选择机动车
在该步骤,用户需要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如果用户未绑定驾驶证,系统将提示“未绑定驾驶证”。这时,用户需要返回界面,点击绑定驾驶证按钮。 绑定驾驶证后,用户需要填写验证码,点击完成绑定按钮,再次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步骤2:阅读并同意
在该步骤,用户需要认真阅读电子监控处理的相关内容和责任说明。同意后,勾选“阅读并同意”选项,点击进入步骤3。
步骤3:选择违法记录
在该步骤,用户需要选择要处理的违法记录,点击进入按钮。需要注意的是,用户需要认真核对违法信息,如对违法事实有异议,需要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步骤4:确认处罚信息并支付
用户需要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输入手机验证码后,选择“青岛”支付方式,点击完成处理按钮进入步骤5。
步骤5:支付成功
已经开通在线支付的地区,用户可以点击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缴款。用户可以选择工商银行卡或者农业银行卡进行支付,并选择票据领取点。支付完成后,用户可以到选择的票据领取点领取票据。
注意事项:
1、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需要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
2、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3、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4、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