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包括已登记注册且符合过户标准的机动车。办理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在办理业务前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其次,需要确认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最后,如果原机动车所有人希望保留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需要确保其身份证号码及名称未发生过改变。如果已经改变,应先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变更备案后再办理转移登记。
办理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如果是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需要收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同时还需要提供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以及市场办理时窗口出具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办理流程分为两种情况:
一、如果属于辖区内转移,办理流程为:
二、如果属于辖区外转移,办理流程为:
办理地点包括车辆交易地的二手车市场(旧车交易市场)和武昌总所、沌口分所等。
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