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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临牌有效期多久?可以多次申领吗?

2025-09-11 21:28 发布

在购买新车后,车主通常会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临牌)进行上路行驶。根据相关规定,临牌的有效期和申领次数是有限制的。私家车主可以申领三次临牌,每次有效期为30天。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以下情况需要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未销售的机动车;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新车出口销售的;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当私家车主需要申领临牌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明和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如果属于《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或第五项规定的情形,还需要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如果属于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还需要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如果属于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还需要提交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以及机动车出口证明;如果属于第四项规定的情形,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

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后的一天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和凭证。对于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临牌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对于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临牌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对于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临牌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临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效期。

对于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情况,车辆管理所将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对于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对于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车辆管理所只核发一次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旦机动车办理登记,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将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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