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不可以开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开车时,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4厘米以上的高跟鞋、赤脚或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这些规定的驾驶员将面临扣分和罚款的处罚。
即使在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中,赤脚开车的一方即使没有责任,也需要接受处罚。而在一般交通事故中,赤脚开车的一方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赤脚开车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虽然其危害程度不及酒驾,但仍然被认定为危害公共驾驶安全的行为。交警提醒,长时间赤脚踩油门会导致脚部疲劳,进而影响脚部的感知和反馈力度,容易出现误操作。
另外,赤脚开车容易出汗,由于与制动踏板的摩擦力不足,容易造成打滑或刹车不及时。同时,由于脚趾的力分散,在紧急情况下用脚趾踩刹车踏板会削弱制动力,从而引发重大公共交通事故。
因此,为了确保驾驶安全,建议驾驶员在开车时穿合适的鞋子,避免赤脚或穿着不合适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