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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电单车将何去何从

2025-09-15 10:00 发布

深圳市人大常委近期审议了《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针对60万辆电单车保有量和去年269起涉及电单车的交通伤亡事故,与会代表们就电单车的管理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傅伦博直言,电单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严重威胁行人的安全。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聚声指出,“在电单车管理上,我们立法需要慎重”。这一观点得到了广泛认同,深圳市在禁与放两种模式上寻求平衡,并在“限制”上下功夫。《草案》第三十五条明确指出,

市政府可以根据公共交通覆盖情况和道路通行条件,划定区域限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上路行驶。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划定特定路段、时段,限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上路行驶。

与会代表们还提出,除了划定限制区域和时段之外,电单车问题需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林娜建议,设定可销售电单车的规格,如马力、自重等标准,对于超过规格的电单车进行禁止上路行驶。

同时,上牌管理也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通过审核上牌的电单车,管理部门在管理上会更加便捷。然而,对于一些马力小、潜在危害程度低的电单车,可以不需上牌直接上路。

此外,宝安、龙岗等地的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不配套,导致电单车问题更加突出。有代表认为,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多种出行方式,才是解决电单车问题的根本所在。

在立法方面,市人大代表杨勤建议,用“重典”治理电单车问题,提高处罚力度,以增强震慑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庄创裕则建议,在道路设施规划方面,必须建立问责机制,督促主管部门尽快解决道路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富海则建议,简化建设单位申报手续和流程,以提高审批效率。

总的来说,深圳市在电单车管理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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