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转让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提交以下证明和凭证:
车辆管理所会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和凭证,收回号牌和行驶证,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如果车辆在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将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同样地,如果车辆在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备案。
如果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完成查验和审查工作,并签注转让和变更事项,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制作并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现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内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会查验机动车,采集并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和凭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如果有以下情况,车辆管理所将不予办理转让登记:
如果车辆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监察机关依法处理,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让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行驶证的。
现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提交监察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将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让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的相关条款,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在机动车交付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在申请转让登记前,必须处理完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申请转让
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遵循一系列步骤以确保顺利进行。首先,机动车的所有人必须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必要文件,前往就近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确认。此外,如果代理人代为办理,还需要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委
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相应的办理方式。在除继承、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协议离婚、赠予等形式的转移外,必须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过户。这需要准备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材料。 在办理过程中,如果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