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规中,对旅居车和专项作业车进行了多项修改:
首先,专项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工程专项(包括卫生医疗)作业的汽车,如汽车起重机、消防车、混凝土泵车、清障车等。但不包括座位数超过9个的汽车(消防车除外)。
新标准对车辆识别代号的打刻位置进行了调整,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及所有牵引杆挂车,车辆识别代号应打刻在右前轮纵向中心线前端纵梁外侧。前排座位的核定人数也有所变化,具体见4.4.4其他机动车的乘坐人数核定(摩托车除外)。
新标准还对间接视野提出了要求,乘用车、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应设置一面内视镜。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应在右侧至少设置一面补盲后视镜,总质量大于7500kg的货车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以及在车辆右侧设置了补盲后视镜的总质量大于3500kg且小于等于7500kg的货车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还应在左右两侧至少各设置一面广角后视镜。
新标准还对专项作业车的前下部防护以及侧面及后下部防护提出了具体要求,总质量大于7500kg的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应按GB26511的规定提供前下部防护;
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应按GB11567的规定提供防止人员卷入的侧面防护;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半挂牵引车及由于客观原因而无法安装后下部防护装置的专用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除外)和挂车(长货挂车除外)的后下部,应提供符合GB11567规定的后下部防护。
此外,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也提出了附加要求:消防车的车身颜色应符合相关标准;救护车的车身颜色应为白色,左、右侧及车后正中应喷符合规定的图案;工程救险车的车身颜色应为符合GB/T3181规定的Y07中黄色,其车身两侧应喷“工程救险”字样;警车的外观制式应分别符合GA524、GA923和GA525的规定;各车应装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装置,安装使用的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应符合GB8108和GB13954的规定,固定可靠。
新标准GB7258-2017对专项作业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了各种类型的车辆,如汽车起重机、消防车、混凝土泵车、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扫路车、吸污车等。这些车辆必须在设计和制造上专门用于工程专项作业。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对专项作业车的座
汽车行驶中的照明,远光灯和近光灯的照射范围各司其职。根据国家的强制性标准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引。远光灯的正常照射范围通常在80米至120米之间,这确保了驾驶者在暗夜中能够看清前方较远的路面
在新的GB7258标准修订后,关于车辆车身喷涂栏板高度、总质量等规定有所调整。其中,明确规定了多用途货车在驾驶室两侧不再需要喷涂栏板高度、总质量等信息。这一变化对于皮卡车主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因为皮卡正是属于多用途货车的范畴。 根据GB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