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车船税的新标准已经发布,具体税目和税额如下:
对于乘用车,按照发动机气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以下的每辆180元,1.0升以上至1.6升的300元,1.6升以上至2.0升的420元,2.0升以上至2.5升的720元,2.5升以上至3.0升的1500元,3.0升以上至4.0升的3000元,4.0升以上的4500元。
对于商用车,客车中型每辆480元,大型每辆600元。货车整备质量每吨84元,三轮汽车整备质量每吨60元,低速载货汽车整备质量每吨60元,挂车整备质量每吨42元。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整备质量每吨84元,不包括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整备质量每吨84元。摩托车每辆40元。
对于船舶,200吨以下的净吨位每吨3元,200吨以上至2000吨的净吨位每吨4元,2000吨以上至10000吨的净吨位每吨5元,10000吨净吨位每吨6元。
对于游艇,10米以下的艇身长度每米600元,10米以上至18米的艇身长度每米900元,18米以上至30米的艇身长度每米1300元,30米以上的艇身长度每米2000元,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在缴纳车船税时,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一是通过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即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应该缴纳的车船税。纳税地点为保险机构所在地。
二是自行缴纳,即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时间,自己可到税务机关自行缴纳车船税。已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了车船税的纳税人,不需要在购买交强险时再次缴纳车船税。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或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所在地。
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应提供以下资料:
在郑州,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郑州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或者持机动车行驶证到郑州主管地税机关或车船税代征点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