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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上牌预约流程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2025-09-23 15:54 发布

市民群众如需在本市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手续,该车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身份证明;
  • 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非机动车销售发票;
  • 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 电动自行车通过3C认证的证书。

车辆通过现场查验后,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场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本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已实施全市通办,并纳入市政府“一网通办”智慧好办服务项目。办理前,市民群众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行业务预约和上牌信息预填报。登录平台后,选择“上海交警”专区,在“车驾管业务”栏目中点击“非机动车注册登记”,进入业务主页面,在“办理服务”中一站式完成业务预约及上牌信息预填报。

预约成功后,点击“继续完善信息”按钮进入下一步,完成登记信息在线预填报,可有效缩短窗口办理时间。完成车辆信息预填报后,市民群众可在“已预约信息查询”中查看预约信息,如因故需取消预约,可在该界面点击“取消预约”。

电动助力自行车属电动自行车的范畴,应取得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非机动车号牌后方可上路通行。如欲查询名下车辆信息,市民群众可通过“随申办”手机APP的首页-亮证-个人界面中添加电子的非机动车行车执照,即可关联查询自己名下的电动自行车。

二手电动自行车,必须办理过户。办理所需材料包括转让人、受让人的身份证明,受让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书面委托。车辆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受理窗口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上述需要提供的材料。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外省市已完成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如符合本市电动自行车的上牌要求并按新车上牌流程进行办理上牌,取得号牌后可上路通行。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中明令禁止在非机动车上加装蓄电池、电动机等动力装置,加装座位、伞具、车篷、高分贝音响,以及其他更改非机动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无论装挡风棉还是雨棚均属于加装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电动自行车上完牌后,在使用及通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保持制动器、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施性能状况良好;
  • 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一点五米的范围内行驶;
  • 不得逆向行驶;
  • 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 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越江桥隧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
  • 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避让;
  • 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有转向灯的开启转向灯;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 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 不得牵引动物,不得拖挂载人载物等装置。

驾驶人年满十六周岁,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开启照明装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载物时,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电动自行车载物应当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发生货物散落、飘洒等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

在道路上停放电动自行车,应当使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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