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交强险的经营原则是“不盈利、不亏损”,但近年来,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经营出现了压力,甚至亏损,导致一些保险公司拒绝承保摩托车等车辆。这使得摩托车和拖拉机的交强险成为“烫手山芋”,一些保险公司拒绝承保或变相拒保。
为了应对这种局面,保监会多次发文要求完善交强险制度,督促做好摩托车和拖拉机的承保工作。例如,在2010年6月7日,保监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并警告若保险公司以任何理由限制拖拉机交强险承保业务,保监会将依法在全国范围内限制其交强险全部业务经营,并依法追究总公司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数据,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2006年至2008年交强险投资收益分别为2.4亿元、34.6亿元和7.3亿元。开办以来,交强险累计承保亏损37.4亿元,与投资收益相抵后,结余6.9亿元。
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交强险经营压力大,2008年下半年交强险整体经营亏损15.7亿元,行业经营压力较大。交强险的“不盈不亏”是指在交强险费率制订时不含预期利润。然而,交强险经营结果受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资本市场波动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必然会出现阶段性的盈利或亏损。交强险将通过责任限额和费率的调整实现较长时期内的基本盈亏平衡。
保险专家指出,险企应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解决摩托车、拖拉机交强险“烫手山芋”的身份,杜绝这两个车种投保无门的情况。农用拖拉机、摩托车多的地方通常是经济不大好的地方,保险公司网点通常是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由于上级公司有利润要求,可能出现拒保的情况。因此,关键在于费率的调整,即对高风险的标的提高费率。
然而,提高费率将出现车主承受能力问题,尤其是摩托车本身价格不高,车主收入也不一定足以支付高额保费。此外,低端交通工具包括农用拖拉机事故概率较高,出险概率也会比较高,但由于保费受到限制,摩托车和拖拉机交强险的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此,相关部门需要通过某些制度上的措施来调整和安排,包括保费补贴等。
总之,交强险经营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和市场的调整来解决,专业化和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将有助于改善摩托车和拖拉机交强险的承保状况。
商业险主要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险种。交强险和商业险可以通过4S店、保险公司或线下门店购买。 商业险的主要险种包括: 车辆损失险:主要赔偿车主自己车辆的损失,保费与车辆价值直接相关。 第三者责任险:保障第三者的人身财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交强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险产品,它是机动车必须购买的车险。然而,交强险并非无所不包,它有一些特定的责任免除条款,这些条款是车主和驾驶人员需要了解的重要信息。 首先,交强险责任免除对象包括被保险车辆的车主、驾驶人员以及事故发
对于新车购买全险,一般包含以下几项: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保障车主和他人的安全。 车辆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