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车时用的灯光主要包括近光灯和远近灯光交替使用:
首先,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使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同样使用近光灯。这是因为近光灯的亮度适中,不会对对向车辆造成干扰。
其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是,在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远光灯的亮度过于强烈,直接照射对向车辆,会使对方驾驶员无法看清前方路面,从而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在会车时,驾驶员应当使用近光灯,以避免因远光灯造成的安全隐患。如果遇到急弯路段会车或对方不主动变换为近光灯时,可以采取远近灯光交替使用的方法提醒对方,这是一种文明、安全使用灯光的好习惯。
总之,会车时使用近光灯是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措施,而远近灯光交替使用则是一种文明驾驶行为,有助于提高道路安全水平。
当机动车会车时,正确的做法是使用近光灯。特别是在没有路灯或照明条件不佳的道路上,当与对向车辆相距大约150米时,应当及时将远光灯切换为近光灯。这是为了确保对方驾驶员不会因强光而视线受阻,从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夜间驾驶时,如果被远光灯照射,
在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会车时,与对方来车相距150米左右,应自觉将灯光改为近光,降低车速。切勿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会使对方的眼睛被强光照射,导致无法看清路面。近光灯在夜间会车时是必须使用的,特别是在没有中心
会车时应该使用近光灯。在夜间行驶时,若之前开的是远光灯,需提前切换为近光灯。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当与对方来车相距150米左右时,就应当改为近光灯,并减速行驶。 在雨雾天气会车时,要使用雾灯或近光灯,不能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在雨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