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子博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委托,对梅赛德斯-奔驰牌浙BY7V15车辆进行了评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估人员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该车进行了实地查勘和市场调查,以确定其在2021年10月12日的市场价值。
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司法裁决的需求。评估车辆的型号是梅赛德斯-奔驰牌(W1NYC6AH),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为W1NYC6AH8LX342544,发动机号为17698030073760。
评估过程严格按照接受委托、验证、现场查勘、评定估算和提交报告的程序进行。评估方法采用了市场价格比较法,根据近期市场内有类似车辆成交的价格,确定了评估结论。
评估结果显示,梅赛德斯-奔驰牌浙BY7V15车辆的评估价格为人民币198万元。该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21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1日。在有效期内,若车辆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或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车辆价值变化,需重新评估。
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仅限于委托方为本项目评估目的使用,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承诺不将报告内容向他人提供或公开。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特别事项说明中提到,若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需在收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此外,评估机构不对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导致车辆受到损耗的情况承担责任。
车辆的详细信息包括厂牌型号、车辆类型、车牌号、初次登记日、已使用年限、环保标准等。评估过程中,车辆静态检测可以启动,发动机、变速箱工况良好;内饰保养良好,车身有划痕,整车油漆良好。评估人员建议车辆在上路前进行整体保养和检修。
评估结论反映了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