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清分日期是指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其中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为起始日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记分将会被清除。如果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还有罚款未缴纳,那么记分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根据第六十九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一次记分的分值分别为12分、6分、3分、2分、1分。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但仍有罚款未缴纳,那么这些未缴纳的罚款将会转到下一个记分周期。
驾照清分日期是指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的一个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将会被清除,如果记分未达到12分但有罚款未缴纳,那么这些未缴纳的罚款将被转到下一个周期。
总之,驾照清分日期是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的结束日期,记分达到12分将会被清除,未达到12分但有罚款未缴纳的罚款将被转到下一个记分周期。
有驾照的朋友注意了!以下三个日期非常重要: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记分周期结束日以及审验日期。首先,清分日期是指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这个日期系统会自动清零记分。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例如12月5日领取驾驶证
驾照分数清零时间的计算方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每过一个完整的自然年,系统会自动清零一次。例如,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为2010年5月x日,那么每年的5月x日零时至次年的5月x日二十四时
驾照清分日期是不可以更改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首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以此类推。驾驶证的清零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系统每年在发证日期自动清零。 从驾照上看,记分周期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