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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入刑是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2025-10-05 08:20 发布

2011年5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酒驾入刑,明确了酒驾的法律后果。

根据2011年修订的《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酒驾被视为危险驾驶罪。酒驾者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第一,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会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对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将被处以十五日拘留,并处以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其戒酒,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其戒酒,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操作机动车。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酒驾还是醉驾,如果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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