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分档):
- 1.0升以下:每辆180元
- 1.0升以上至1.6升(含):360元
- 1.6升以上至2.0升(含):420元
- 2.0升以上至2.5升(含):720元
- 2.5升以上至3.0升(含):1800元
- 3.0升以上至4.0升(含):3000元
- 4.0升以上:4500元
商用车:
- 大型客车(核定载客≥20人):每辆600元
-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10-19人):每辆480元
- 货车(整备质量):每吨96元
- 挂车(整备质量):每吨48元
- 专用作业车(整备质量):每吨96元
- 摩托车:每辆36元
船舶:
- 机动船舶(净吨位≤200吨):每吨3元
- 机动船舶(净吨位201-2000吨):每吨4元
- 机动船舶(净吨位2001-10000吨):每吨5元
- 机动船舶(净吨位≥10001吨):每吨6元
- 游艇(长度≤10米):每米600元
- 游艇(长度11-18米):每米900元
- 游艇(长度19-30米):每米1300元
- 游艇(长度≥31米):每米2000元
- 辅助动力帆船:每米600元
广州车船税的缴纳地点包括广州市各区地方税务局的各个征收点。车主可以到这些地点进行缴纳。例如,越秀区的征收点设在诗书路9号,联系电话为12366-2;海珠区的征收点设在广州大道南917号,联系电话为12366-2;白云区的征收点分布在多个位置,如白云大道、太和镇等。
广州车船税的缴纳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保险公司代收代缴,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应该缴纳的车船税。二是自行缴纳,车主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时间,到税务机关自行缴纳车船税。
广州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车主在申报缴纳车船税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
- 单位车辆: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 个人车辆: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 机动车未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提供车船购置发票、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等有效合法凭证及复印件
- 对除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以外的免税车辆:提供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及复印件
- 已完税的机动车:提供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本年度完税凭证及复印件
- 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广州车船税的查询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广州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或者持机动车行驶证到广州主管地税机关或车船税代征点进行查询。
想要了解自己的车船税是否已经缴纳,可以通过三种方法来查询。 首先,可以查看电子保单中交强险的部分,通常会标明是否代交了车船税。如果有显示车船税的相关信息,就说明已经缴纳过了。 其次,如果在电子保单上没有明确显示,可以咨询购买交强险时的销售人
新车的车船税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开始交纳。具体来说,如果车主在购买新车时已经通过保险一并缴纳了车船税,比如在11月19日购车并买保险,保险包含了当年11月和12月的车船税,那么在第二年1月1日保险没到期但车船税到期时,可以不必急着交税,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七条的规定,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因此,个人可以选择前往车船登记地的税务局进行申报缴纳,或者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 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