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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不再使用“湘0”车牌吗

2025-10-06 15:49 发布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部门在2013年12月21日前全面停止使用“湘0”机动车号牌,并按照属地原则换发为普通民用号牌。

1996年5月,湖南省正式启用“湘0”号牌,党政机关定编1300多副,而公安机关则没有定编。2001年8月,经过省政府同意,根据各级公安机关警力、警种、工作需要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治安复杂程度等条件,将公安专段的“湘0”号牌由原来的9800副,减少定编到4500副,并以县为单位分配号牌代码。党政机关的1000副保持不变,同时取消了“湘0”摩托车号牌以及原来关系单位湘0/01号段和湘0/03号段的汽车号牌。

根据省政府要求,经省公安厅领导同意,先后三次追加党政机关的“湘0”号牌300副,号段定为湘0/01001-01300。截至2008年4月25日,全省登记在用的“湘0”号牌车辆共计4943台。其中,由省政府办公厅直接审批管理的湘0号牌车1145台;省公安厅审批发放的湘0R号牌车354台,湘0SJ号牌车108台;其他按编制数核发的公安和交警系统在用车辆3336台。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湘0”号牌的使用和管理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个别驾驶员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个别车辆套用、挪用号牌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也影响了和谐干群关系的建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湖南省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参照其他省市的先进做法,决定停止使用“湘0”号牌,并推行这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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