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超限证办理需要根据车辆行驶范围而定。如果车辆需要在县区内行驶,可以直接到本县交通运输窗口办理;如果跨县行驶,需到市级范围内的市民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
如果机动车需要运载超限物品,需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承运单位需向途经的区县交警大队提出申请,并提供货物外形几何尺寸和重量证明文件、行驶证、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区县交警大队会核对车辆及行驶证,对超限物品的基本情况(外形几何尺寸、重量、是否可解体等)、装载状况以及其它可能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情形进行查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县交警大队会指定机动车运载超限物品的行驶时间、路线、速度,并发放《运载超限物品车辆通行证明》(简称“通行证明”)。每次运输一车一证,有效期不超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