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醉驾的处罚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普通道路上醉驾,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如果在营运车辆上醉驾,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其次,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了吊销驾驶证外,还将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高速公路醉驾,将被视为加重情节,将从重处罚。
在高速公路上醉驾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醉驾本身就是入刑构成危险驾驶罪,可能给公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安全威胁,如果在高速上醉驾,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司法判决。另外,如果引起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还需要追究其它的赔偿责任等。
最后,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在查处时,会记录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有条件的,还会拍照、录音或者录像;如果有证人的,会收集证人证言。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如果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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