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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损坏了,如何重新补办?

2025-10-14 14:24 发布

当发票损坏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重新补办:

对于普通发票:

首先,联系开具发票的公司,请求其复印发票的原件。接着,携带复印发票的复印件与开具发票的公司一同前往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证明发票损坏及复印件的真实性。

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票方需向税务局报告发票损坏的情况,税务局处理后通常会出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接着,开票方需复印存根联或账目记录,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随后,购货方向销货方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已抄报税证明单》。最后,销货方将《已抄报税证明单》和发票复印件交给购货方,购货方使用复印件进行发票认证及抵扣进项税款。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票日期已超过90天,增值税普通发票将无法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也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未超过90天的发票可以进行认证抵扣税款并用复印件入账。

对于已抵扣发票丢失的情况,购货方应尽快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在补办过程中,所有复印件都需标注“与原件相符”,并盖上公司的公章。同时,务必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

请按照上述步骤操作,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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