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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车险费改有哪些小知识?

2025-10-15 14:37 发布

第三次车险综合改革自2020年9月19日起实施,改革带来了一些重要的变化。这次改革主要针对交强险和商业险进行了调整:

交强险方面,赔偿限额有所提高。具体来说,死亡赔偿限额从11万提高到了18万,医疗赔偿限额从1万提高到了1.8万,财产赔偿限额保持不变,仍然为0.2万。同时,交强险的浮动比例也进行了调整,根据车辆出险情况,费率会有不同幅度的浮动。

例如,如果一年不出险,费率可以下浮25%;连续两年不出险,费率可以下浮35%;连续三年不出险,费率可以下浮45%。而出险1次,费率会恢复到原价;出险2次及以上,费率会上浮10%;如果出险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费率会上浮30%。

商业险方面,取消了一些险种,包括盗抢、玻璃、自燃、涉水、第三方责任险以及不计免赔险,这些险种的责任全部并入了车损险。此外,三者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不计免赔险也并入了主险。三者险的保额也有所提升,从5万到500万提升到了10万到1000万。

新的规则下,机动车商业险险种被划分为三大主险和11个附加险。三大主险包括车损险、三者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险包括:

  • 车轮单独损失险
  • 新增设备损失险
  • 车身划痕损失险
  • 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 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
  • 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
  • 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这些附加险为车主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保障。

通过这些改革,车主可以更好地实现保足保全,满足自身的需求。同时,这些变化也使得车险的保障范围更加全面,费率也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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