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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驾驶证扣分18分后,科目一考试如何报名学习?

2025-10-16 16:29 发布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需要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完成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将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针对扣满12分的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 累计记12分以上23分以下的,全都需要参与科目一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路驾驶车辆。
  • 记分累计超过24分,则需要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均合格后方可上路驾驶车辆。
  •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 对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各地交警大队车管所一般每月举办为期七天的回炉培训班,扣满12分的驾驶人除了要学习交通法规及安全常识外,车管所还会组织他们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此外,培训期间车管所经常组织“回炉”司机前往马路“站岗”,协助民警执勤,让他们亲身感受交通民警的执法活动,并要求每天写“心得体会”。

完成培训课程后,驾驶人需要参加所需重考的科目考试。考试合格后,需要宣誓:

“我已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在今后的道路交通活动中,我力争做一名文明、安全、高素质的机动车驾驶员。我宣誓:遵守交通法规,履行公民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操作规范,服从交警指挥,协助交通管理,坚持安全第一,文明礼让行车,牢记安全理念,不酒后驾驶,不超速驾驶,不疲劳驾驶,预防事故,珍爱生命,维护和谐社会秩序。”

随着宣誓仪式结束,这些满分司机的驾驶资格才能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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