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客车超载的处罚标准根据超载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如果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将会被记12分,这是最为严重的处罚。若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但未超过2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将会被记6分。此外,如果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但未超过20%,则会被记3分。这些处罚措施旨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防止因超载而引发的潜在危险。
小型客车超载处罚标准如下: 1.驾驶营运客车载客人数超过核定人数20%的,一次记12分; 2.营运客车数量超过核定数量不足20%,或者其他客车数量超过核定数量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3.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不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