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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警察误判如何申诉?

电子警察误判的申诉办法:

对于电子警察误判的情况,被处罚人有以下几种申诉办法:

  1. 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如果仍然不服,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3. 如果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出申诉的,或者事后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可以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以上是电子警察误判的申诉办法。如果被电子警察误判,被处罚人可以根据以上方法进行申诉。首先,如果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会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如果不服该裁决,可以在接到通知后的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如果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吊扣驾驶证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的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会在接到申请后的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最后,如果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出申诉或者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这些办法可以帮助被处罚人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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