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牌存在一些风险,承租者和出租人都需要对此有所了解和准备。
对于承租者来说,租车牌买车可能面临车、牌全无的风险。此外,过户、投保、补证等手续繁琐,汽车有可能被执行。这些风险都可能导致承租者无法正常使用车辆。
对于出租人来说,合同本身可能无效,尽管双方可以签订免责协议,但这并不能真正免除责任。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如果没有进行备案,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在车牌租赁的情况下,汽车和车牌名义上的所有权都属于出租方。如果出租方擅自处理车辆,而第三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合理对价,第三方可能会获得车辆的所有权。
此外,如果出租方涉及诉讼,导致车辆被查封或执行,承租人作为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过程可能会非常漫长。出租方还可能因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等行为,导致指标被收回,3年内无法申请新的指标。
若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和出租人的责任划分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租车牌在法律和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