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驾龄从第一次领取驾驶证之日起开始计算,3年以上的驾龄是指取得驾驶证后已经使用了3年以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因逾期未换证或者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未满两年的,可以通过考试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恢复驾驶资格。恢复驾驶资格后,保留原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人原驾驶经历连续计算。
申请驾照的条件如下:
- 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请。
- 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
- 现役军人(含武装警察)在其居住地申请。
- 境外人员应当在其住所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申请。
- 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拖拉机准驾车型的,应当在受教育地申请。
首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县级或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应当提交省卫生厅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年龄条件:
-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小型自动挡残疾人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年龄在18周岁以上。
- 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 报考城市公共汽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 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 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报考大型客车、重型挂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在19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身体状况:
- 身高: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在155cm以上。报考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150cm以上。
- 视力:报考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对数视力表上达到5.0以上。其他准驾车型,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对数视力表上达到4.9以上。
- 辨色:无红绿色盲。
- 听觉:两耳分别距离音叉50cm,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器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准驾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三指必须健全,四肢及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是指尖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 双下肢:双下肢健全,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不得大于5cm。但是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机动车驾驶证。右侧或者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行就坐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机动车驾驶证。
- 躯干和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需要注意的事项:
- 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病、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身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 吸食、注射毒品,长期依赖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未满两年的。
- 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 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未满三年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