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警扣车怎么办?今天在这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7条,交警在以下违法情形下会扣留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在车辆被扣留后,停车保管费、拖车费、事故施救费由谁负担?车上所载的货物会不会被扣留?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交通警察扣留车辆产生的停放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但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则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拖车费应由作出决定的交警部门来承担,而施救费用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对于车上所载的货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必须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对于被扣留车辆的放行时间,如果是因为其他违法行为被扣留的车辆,在违法行为消除或及时处理后就会放行。若因收集证据而被扣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9条和第51条,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调解后,若当事各方就赔偿事宜达不成协议,或者不履行协议,交警不会因此而继续扣留车辆。当事人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车辆、提起民事诉讼。因违法行为而被采取强制措施扣留车辆的,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应放行。
对于当事人不领取车辆的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在遭遇车祸后,车辆被扣留是常见的情况。那么当车辆被扣留时,车主该如何应对,又有哪些规定需要遵循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当发生车祸后车辆被扣留,车主需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扣车的具体原因。通常,扣车是为了进行事故调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需要按照正确的流程进行处理。通常,事故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首先是单方事故,比如车辆撞到树木、护栏或建筑物等。这时,驾驶员应先拍照,然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位置,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如果事故导致护栏或第三方财产损失,除了
交通事故责任不明的情况下,车辆可能会被扣留。 即使事故规模较小,只要现场无法认定责任,例如双方都声称是对方的责任,就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包括调取监控录像和请专业人员进行查勘等。在这些情况下,车辆可能会被扣留。 当事故涉及人员伤亡时,通常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