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权益。下面我们通过两个具体的案例来了解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具体应用。
案例一:
小榄镇的王建(化名)拥有一辆小货车,并雇佣了秦榆(化名)作为司机。秦榆发现王建未为小货车购买交强险,并提醒了他,但王建并未重视这个问题。2007年7月27日晚,阿明驾驶摩托车从小榄镇邕宁工业路开往红莲路,不幸被秦榆驾驶的面包车撞倒,导致受伤。阿明被诊断为中度颅脑损伤、左肺挫伤、左侧气胸和左下肢多发性骨折和多发性软组织挫伤。交警部门认定秦榆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且违反了道路禁令标志指示,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二:
2009年10月20日9时10分,家住罗江县万安镇的李老汉驾驶其私家轿车与骑自行车的陈某在108国道上发生碰撞,导致陈某受重伤,最终不幸去世。罗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老汉和陈某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陈某家属与李老汉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将李老汉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27161元。李老汉的私家车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到期而未续保,处于脱保状态。
法院判决:
市法院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肇事车辆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故应由车主王建先行承担强制保险的赔偿限额,超出赔偿限额部分,由司机秦榆按照责任分担比例承担赔偿,王建作为肇事车辆的车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结论:
从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车主必须按规定购买交强险,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按照交强险赔偿范围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强险作为车辆保险的一种,其主要目的是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进行赔偿。当被保险人书面请求保险公司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应按照规定向第三者支付赔偿金。如果被保险人未提出书面请求,且在接到保险公司通知后无故不履行赔偿义务超过15日,保
交强险如何赔偿以及最高赔偿限额,一直是车主们关心的问题。根据《2020版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交强险的赔偿流程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首先,被保险人书面请求保险人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向第三者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赔偿保险金。如果被
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投保的法定保险,它的主要功能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为受害的第三方提供及时有效的经济赔偿。为了帮助车主更好地理解和应对交强险的赔偿流程,本文将详细解析从事故发生到最终获得赔偿的每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