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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有哪些赔偿?

2025-10-22 14:23 发布

交通事故中人员受伤后,赔偿项目通常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这些赔偿标准根据受害者伤残程度不同而有所区别。

在具体赔偿项目中,医疗费是指受伤者接受医学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需要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是指因受伤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收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应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在伤残后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是指因受伤者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若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受害人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需要额外营养支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涉及多个方面,确保受害者得到全面的经济补偿,以帮助其尽快恢复健康,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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