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与机动车相遇时务必使用近光灯:
如果会车前使用远光灯,应提前150米左右切换到近光灯,会车后根据路况再切换回远光灯。远光灯的高度会高于近光灯,以便照亮更远的物体。因此,在有路灯的道路上使用近光灯,而在没有灯的道路上使用远光灯。
在会车过程中,如果对方使用远光灯,我们看不清路面,判断不出对方车辆的位置。甚至我们车前的行人或物体都很难看清,这样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所以,当对方车辆使用远光灯,没有及时换到近光灯时,我们可以快速变换远近光灯,提醒过往车辆。如果过往车辆使用快速变化的远光和近光,那么我们应该检查我们的灯是否保持在远光灯位置。
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会车时,提前选择交会地点,距对面来车150米之外时,与对方车辆配合变换远近光灯,即对方开远光灯时自己使用近光灯,对方用近光灯时自己使用远光灯;并根据道路条件控制车速,尽量靠右侧行驶。
在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内时,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防炫目灯。以免使对方驾驶员的眼睛因强光照射而看不清周围事物;如果对面来车在相距150米以内时没有关闭远光灯,则应继续变换远、近光灯示意;千万不要直视对面来车的灯光,此时应及时减速靠右行驶或停车让行,千万不要与其赌气。
在照明条件好的道路上会车时,提前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两车交会时,关闭近光灯,只开小灯或示宽灯。当来车的灯光通过驾驶室后,方可开启近光灯行驶。
在会车过程中,如果遇到对方远光灯,正确的做法是快速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方及时切换到近光灯,确保行车安全。
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使用近光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夜间驾驶机动车在窄路、窄桥会车时要改用近光灯。当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处使用近光灯,
夜间开车时,正确使用灯光至关重要。开启远光灯和示宽灯(也称作示廓灯),可以显著提高驾驶者的视线。特别是在车辆较少的道路或照明条件较差的路段,远光灯的使用能够提供更好的视野。 然而,在会车时,驾驶员需要切换到近光灯,以避免远光灯的强烈光线造成
在夜间与机动车相遇时,使用近光灯是基本的规范。如果在会车前使用了远光灯,应在距离对面车辆大约150米时,提前切换到近光灯,会车后根据具体路况再切换回远光灯。远光灯的高度高于近光灯,可以照亮更远的物体。因此,在有路灯的道路上使用近光灯,在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