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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牌照申请超过三次怎么办?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时超过三次,将无法再次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期限一般是15天(最多一个月),三次共45天。如果临牌已经过期但是正式牌照仍未领取到,就不能驾车上路,否则会被罚款200元并扣除12分。如果临时牌照过期,可以申请延长有效期,需要带上身份证明、车辆购买发票、新车合格证、交强险凭证或进口凭证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到公安机关或车管所登记并领取临时行驶车牌号。车管所会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并给予合格的车辆颁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

需要注意的是,不要相信某些不法分子可以办理第4张临牌的承诺,因为这是违法的。如果临牌过期但正式牌照还未领取到,需要耐心等待。在临牌过期期间上路属于无牌驾驶,会受到罚款200元并扣除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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