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灭失是指机动车的毁灭和消失,可以理解为车辆报废。与被盗抢不同,车辆灭失已经确定了车辆的报废状态。
根据不同的情况,车辆灭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1.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的证明。
2.因失火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失火造成灭失的证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灭失的证明。
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可以申请无车销户: 一是车辆到达报废期,车主将车辆当作废品处理后找不到车辆。 二是机动车转卖给他人但未进行过户,原车主担心他人使用车辆违章。 三是由于自然灾害、失火或交通事故等导致车辆灭失。 四是机动车因特殊原因不在我国境
当名下的车丢失时,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销户。 首先,您需要携带齐全的材料去车管所办理。具体所需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机动车灭失证明。 销户是指将车辆的
村委开具的车辆灭失证明无效。机动车根据不同的灭失情况,由相关的部门进行检测和确认,经备案记录后,才能出具合法证明文件。 具体来说,如果车辆被盗,车主需要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等待公安机关确认无法追回后,才能开具正式的灭失证明。对于其他类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