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问答logo
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判定

2025-10-29 13:42 发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作出定性、定量结论的一项专门活动: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包括审核材料、分析因果关系、集体研究综合评断、上级审批、制作法律文书、公布事故认定等步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以下几种:

  •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需要考虑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安全原则和结果责任原则。行为责任原则是指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因果关系原则要求交通事故的发生必须有因果关系,即行为与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路权原则是指不同交通参与者应依据交通法规、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在特定场景下享有优先通行的权利。安全原则要求所有交通参与者在通行过程中,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