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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后伤势加重能否再次起诉

2025-10-31 09:54 发布

交通事故调解后发现伤势加重一般能进行起诉。

在交通事故达成调解协议后,若后续发现伤势加重,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协议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或者对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若调解协议不存在可撤销情形,但因新发现的伤情产生了额外合理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当事人也可就新增损失起诉要求赔偿。不过,起诉时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证明伤势加重与该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具体损失金额等。

在交通事故调解后,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如下:

  • 被保险人需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 提供事故相关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医疗票据、维修发票等。
  • 保险公司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 核实事故真实性及损失合理性。
  • 若材料齐全且符合理赔规定,对于财产损失,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维修费用赔付;对于人身伤亡,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相关标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险种理赔范围和额度有差异。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分项赔付,商业险按合同约定执行。若调解赔偿金额未超保险限额,保险公司会正常赔付;若超限额,超出部分需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交通事故调解后发现伤势加重,这种情况是可以起诉的。调解只是双方就已知损失和责任等达成的一种协商结果。当出现伤势加重的新情况时,意味着产生了新的损失。比如,后续的治疗费用增加,或者因伤势加重导致了误工时间延长等。对于这些新增的赔偿诉求,当事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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