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方全责时,交强险赔偿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造成人员伤亡,交强险会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交强险会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如果仅造成财产损失,交强险会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及其他财物损坏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等。当前交强险有责赔偿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元。
若对方全责但交强险赔偿仍不足以覆盖损失,可以考虑以下措施。首先,查看对方是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若有,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由商业三者险在其责任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例如,事故造成的损失为30万元,交强险赔偿20万元,剩余10万元若商业三者险额度足够且符合理赔条件,就由其赔付。
若对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或商业三者险仍不足以赔偿剩余损失,那么不足部分由对方个人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剩余损失。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认为对方全责但交警不同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首先,在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前,有权向交警详细说明事故情况,提供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对方应负全责的证据,争取让交警重新考量责任划分。
若交警最终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仍未认定对方全责,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阐明理由并附上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材料。若复核维持原认定,在后续赔偿协商或诉讼中,依然可以向法院提交证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划分和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交强险仍然会进行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在限额内予以赔偿。交通肇事逃逸并不是交强险的免责事由,其目的是保障
当被定为逃逸后,保险公司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即使肇事者逃逸也不例外。然而,商业险通常不会进行赔偿,因为大多数商业险合同将“肇事逃逸”列为免责条款。如
交强险伤残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替车主赔偿。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当车主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