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1号《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6月20日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8月11日起施行。
本办法旨在加强对汽车金融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汽车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第二条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专门提供汽车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汽车金融”字样,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类似字样。
第四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将依法对汽车金融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第五条设立汽车金融公司法人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公司章程;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从业人员;
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六条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人为中国境内外依法设立的非银行企业法人,其中主要出资人需为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资额不得低于拟设汽车金融公司全部股本的30%。非金融机构作为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需具备一定的财务状况和投资条件,并且其入股资金需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也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第七条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除需具备第七条第1、2、3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其他条件。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第八条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未经批准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经批准,汽车金融公司可以设立境外子公司。具体设立条件、程序及监管要求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第三章业务范围与经营规则第十八条汽车金融公司可从事接受股东及其所在集团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和售后服务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非资本类债券、汽车及汽车附加品贷款和融资租赁业务、汽车经销商和汽车售后服务商贷款业务等业务。
符合条件的汽车金融公司还可以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申请经营发行资本工具、资产证券化业务、套期保值类业务等业务。
汽车金融公司应当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开展贷款和融资租赁业务,严格资金用途管理,并且仅限于向其汽车贷款或融资租赁业务客户提供汽车附加品融资服务。
第四章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汽车金融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加强股权管理,建立健全董事履职评价制度和监事履职评价制度,制定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建立定期外部审计制度。
汽车金融公司应当建立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的内部控制机制,明确部门、岗位职责分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操作流程,确保安全稳定运营。
第五章风险管理汽车金融公司应当建立与业务规模和风险状况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合规管理政策,优化合规管理流程,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和合规培训,制定有效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制度,制定并完善声誉风险监测机制、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汽车金融公司应当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建立合作机构准入、退出标准以及合作期间定期评估制度,确保合作机构与合作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第六章监督管理汽车金融公司应当按规定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报送有关报告、监管报表及其他资料,并确保所提供报告、报表、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有权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对汽车金融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有权依法对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汽车金融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其行为严重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责令暂停部分业务、限制股东权利等监管措施以及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汽车金融公司可成立行业性自律组织,实行自律管理。自律组织开展活动,应当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和监督。
本办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自2023年8月11日起施行。
汽车金融公司车贷的审批时间通常在1-5天左右,具体时长会因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齐全且资质良好,部分汽车金融公司最快可在1-3天内完成审批;若贷款金额较大、个人征信存在不良记录或机构业务繁忙等情况,审批时间可能延长至5天左右
不同品牌汽车的车贷首付比例确实存在差异。根据央行的规定,车贷首付不得低于20%,但各品牌因自身定位和营销策略的不同,首付比例会有所不同。 普通品牌汽车的首付比例通常在20%-30%之间,而豪华或进口品牌的首付比例则可能在30%-50%之间。
" 购买豪华品牌汽车时,首付比例是影响购车成本的关键因素。根据金融政策实际操作,首付金额最高可达到车价的50%,但这并不是固定数值,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差异化调整。 在实际操作中,首付比例会受到个人资质的直接影响。如果车主的信用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