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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2025-11-17 16:16 发布

补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是车主在遇到号牌或行驶证丢失、损坏、辨认不清等情况时,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的过程。

这些情况包括机动车号牌丢失或损坏,行驶证丢失或损坏,以及行驶证副页签注信息已满。

申请补领号牌或行驶证的条件有三个,一是机动车必须在本市登记;二是机动车没有达到或超过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三是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补领号牌的地点包括车辆管理所总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以及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具体地点根据车辆类型和所有人身份证明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例如,重型货车、重型厢式货车等车辆需要到车辆管理所总所办理;个人车主可以通过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补领号牌。

补领行驶证的地点也包括车辆管理所总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以及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但具体地点则有所不同。例如,使馆、境外人员或机构的机动车需要到车辆管理所总所办理;“交管12123”APP注册用户可以通过APP申请。

补领号牌和行驶证的办理时限分别为五个工作日和一个工作日。补领机动车号牌的收费标准为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为35元/副,挂车反光号牌为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为40元/副,单独补领号牌专用固封装置为1元/个,机动车临时号牌为5元/张,机动车行驶证为10元/本。

申请补领号牌或行驶证时,需要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果号牌辨认不清或丢失一面号牌,需要将原号牌交回。补领行驶证的需要提供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需要提供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和损毁的行驶证。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因号牌制作原因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七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后,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补领或换领号牌、行驶证的流程包括受理、审核、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制作和发放号牌或行驶证。

补领号牌或行驶证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公时间以其公示办公时间为准。

如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1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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