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飞机时,充电器既可以托运也可以随身携带。然而,对于带有充电电池的设备,例如手机、平板电脑、充电宝等,是不允许托运的。
这些设备必须随身携带,并且总充电量不能超过26000mAh。民航局解释称,如果将充电宝放在行李中托运,那么在狭小的货舱内,行李容易受到挤压碰撞,或者与行李中的钥匙等金属物件接触,从而导致短路,引发自燃,危及航班安全。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安全实验室的工程师郭佩指出,充电宝主要由电池芯、升压板和保护电路组成。如果电池保护电路因为故障而失效,钥匙等金属零件可能会接触到充电宝接口,导致外部短路,从而引发火灾等故障。因此,为了确保乘客的安全,建议将充电宝等含有充电电池的设备随身携带,不要将其放在托运行李中。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运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托运行李内。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或随时终止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