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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安全运输须知在东航航班上吗

2025-11-24 18:30 发布

根据东方航空公司的规定,您可以携带含不超过10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作为手提行李登机。这类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手机和照相机等个人用便携式电子设备。

如果您需要携带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备用锂电池,必须事先获得航空公司的批准。每位旅客最多只能携带两个备用锂电池,且不得托运。

对于超过160Wh的大型锂电池或电子设备,东方航空公司禁止携带或托运。但是,装有锂离子电池的轮椅除外,具体规定可以参考东方航空公司的轮椅旅客服务办理须知。

当您携带备用锂电池时,必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备用电池应该单个存放,避免短路。建议将电池放在原零售包装中,或者使用其他方法将电极绝缘,例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者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中。

如果您需要托运电动轮椅,为了您和其他旅客的安全,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您需要在乘机当天提前2小时到达机场,并与工作人员联系办理托运手续。

其次,电动轮椅在托运时,其包装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带有防漏型电池的轮椅,需确保电池不发生短路且安全地安装在轮椅上;如电池可以拆分,必须拆下电池,放入坚固的硬质包装内运载,作为交运行李存放在货舱内。

装有溢漏型电池的轮椅:须卸下电池放入坚固的硬质包装,包装应该具有防漏功能,确保电池不发生短路,并且周围用合适的吸附材料填满,以吸收任何泄漏液体。

装有锂离子电池的轮椅:旅客必须卸下电池,并将电池携带入客舱;每块电池额定瓦时数不得超过300Wh;如果轮椅上配备的电池是2块,则每块电池额定瓦时数不得超过160Wh;每位旅客最多可携带一个额定瓦时数不超过300Wh的备用电池,或两个额定瓦时数各不超过160Wh的备用电池。

以上就是乘坐东方航空公司航班时关于锂电池安全运输的具体须知。在乘机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这些规定,并按照要求妥善处理您的电子设备和备用锂电池。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规定和须知,可以在东方航空公司的官方网站、应用或小程序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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