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身体有残疾的人员申领驾驶证有明确的要求。首先,对于上肢残疾的人员,只要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就可以申请C1小型汽车或C2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也同样可以申请。
其次,对于下肢残疾的人员,只要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就可以申请C2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也同样可以申请。
最后,对于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员,可以申请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这些新规定为身体有残疾的人员提供了更多申领驾驶证的机会,使他们能够更加方便地驾驶机动车,提高了他们的出行能力和生活质量。
驾照C5是一种专门为残疾人设计的驾驶证,适用于驾驶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与普通驾照相比,C5驾照具有独特的特点和要求。 持有C5驾照的驾驶员需要满足一定的身体条件,例如视力、听力和肢体功能等方面的限制。具体要求包括: 视力:驾驶员需要通过严格
残疾人驾驶证是一种特殊类型的驾驶执照,专为残疾人士设计,以便他们能够驾驶车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残疾人驾驶证的获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残疾人士的身体状况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且需通过体检。此外,还需要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以确保残疾人士具备
以下这些残疾情况可以申请残疾人驾驶证: 如果单只眼睛有视力障碍,但另一只眼睛的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 5.0 以上,并且水平视野宽度达到 150 度,您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车辆或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车辆的驾驶证。 如果听力有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