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每一位旅客的安全和顺畅出行,云南省内的各机场特别提供了乘机安检指南,帮助大家更好地准备行李:
一、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的物品
1. 烟花制品
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烟饼、“仙女棒”、摔炮、礼花弹、擦炮等烟火制品,都不允许随身携带和托运。这类物品不仅可能引发安全隐患,还可能对其他乘客造成不便。
2. 火种
打火机、火柴、点烟器、镁棒等火种类物品,均被禁止携带。这些物品在飞行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必须严格遵守规定。
3. 自热食品
方便火锅、方便米饭、自热饮料等自热食品,因其可能引发安全隐患,也被禁止携带上飞机。旅客在准备行李时,请务必注意这些规定。
二、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
1. 锂电池和充电宝
充电宝在现代旅行中已成为必备物品。然而,旅客携带充电宝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 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托运。
② 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时,需航空公司批准,每人携带不超过两个充电宝。
③ 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
④ 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⑤ 禁止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必须始终保持关闭状态。
2. 液态物品
对于液态物品的携带,也有明确的规定:
① 乘坐国内航班时,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
② 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限带一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且需接受安检。
③ 牙膏及剃须膏每种限带一件且不得超过100克,超过此限制的需办理托运。
3. 活体动物
很多旅客喜欢带小动物旅行,例如乌龟、青蛙、金鱼等。然而,根据民航局的规定,活体动物不能随身携带,但部分航空公司提供“货舱运输宠物”服务,旅客可以提前咨询相关航空公司。
4. 防晒喷雾
对于防晒喷雾的携带,也需遵循相关规定:
① 容量≤100毫升且不易燃的防晒喷雾可随身携带。
② 容量>100毫升且瓶身有易燃易爆标识的防晒喷雾,禁止携带。
三、年货清单
1. 食品类
① 牛、羊、猪、鸡、鸭、鱼等肉类可随身携带和托运,但保鲜或冷冻用的冰块、自制冷冻剂需办理托运。
② 榴莲、豆腐乳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禁止携带和托运。
③ 茶水、饮料、辣椒酱、蘑菇酱等液态食品需办理托运。
④ 婴儿必需的液态乳制品和糖尿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检确认后可随身携带。
2. 酒水类物品
① 酒水类物品必须托运,并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② 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升。
③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时,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④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小于或等于70%时,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升。
⑤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超过70%时,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