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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各国新能源汽车关税情况如何

2025-12-12 15:58 发布

东盟各国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关税政策各不相同,而这些政策直接影响着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成本。例如泰国,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享有零关税待遇,但传统燃料汽车的关税却高达80%。此外,泰国还为纯电动汽车免征消费税,而混动汽车的消费税则在10%至40%之间。而其他类型的车辆则需缴纳20%到40%的消费税。

在印度尼西亚,纯电动汽车的关税为0%到40%,混合动力汽车的关税为0%到20%,而传统燃料汽车的关税则为40%。所得税方面,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所得税为0%到10%,而传统燃料汽车的所得税则为10%。所有动力类型的汽车需缴纳11%的增值税。

在马来西亚,进口纯电动汽车享受零关税政策,而混合动力汽车的关税为0%到10%,传统燃料汽车的关税则为35%。出口方面,所有类型的汽车均无需支付出口关税。销售与服务税方面,纯电动汽车免除,而混合动力汽车和传统燃料汽车则需缴纳10%的销售与服务税。

在菲律宾,纯电动汽车为零关税,而混动汽车和传统燃料汽车的关税则根据排量不同最多为5%到30%。所有动力类型的汽车均需缴纳12%的增值税。

在越南,纯电动汽车的关税为5%到105%,混合动力汽车和传统燃料汽车的关税则根据排量不同为50%到105%。此外,纯电动汽车还需缴纳25%的特殊销售税,而混合动力汽车和传统燃料汽车则需缴纳45%或50%的特殊销售税。所有动力类型的汽车均需缴纳10%的增值税。

另外,新加坡对所有动力类型的汽车实施0关税政策,但通过拥车证等政策大幅提高了汽车购买成本。由于新加坡没有本土汽车工业,其整体市场规模较小,对中国汽车出口的吸引力有限。

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于2010年实施,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将汽车及其零部件的进口关税降至零,这显著降低了汽车进口成本,促进了东盟内部的汽车贸易,并进一步推动了区域内汽车制造和组装产业链的转移和发展。

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自2010年生效以来,通过双方互相给予最惠国待遇,显著降低了双边的汽车及零部件贸易关税,促进了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汽车及其零部件贸易,提高了双边经济的互补性和合作水平。

ST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2年正式生效,包含了东盟十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在内的15个成员国。该协定对大多数技术含量较低的汽车零部件实施了零关税政策,但对于整车和技术含量较高的汽车零部件的关税优惠较少,这对中国向东盟国家出口整车的促进作用相对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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