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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能源汽车政策是什么?

2025-12-17 10:10 发布

以下为四川省新能源汽车政策的核心内容:

一、研发创新支持政策

  • 新产品开发奖励:对新开发的新能源乘用车、客车、货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发布车型,且在进入目录后一年时间内销量分别达到1000辆、200辆、500辆、50辆的,按照每个车型100万元给予开发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氢燃料电池产品支持:将氢燃料电池产品纳入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支持范围,根据成套设备和单台设备的单价和实际销售总额按一定比例给予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重大技术突破奖补: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研发项目,按照承担单位对项目的实际投入,给予不超过30%的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补。
  • 关键零部件企业支持:支持电机电控、传感器、智能网联、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等关键零部件企业增强配套能力和竞争力。对新获评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落实有关支持政策。

二、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

  • 扩大新能源整车产量: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量。每年年初由各市(州)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报备当年新能源汽车年度产量目标,对完成目标的市(州)给予奖励。
  • 产业集群化发展: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对纳入国家培育计划和省级先进制造业重点集群的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对集群所在市(州)给予资金支持,专款用于集群发展。
  • 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出口支持:支持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研发生产适合国际市场的产品,完善国际营销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四川整车贸易全球行”系列活动。

三、推广应用支持政策

  • 公共领域应用:鼓励新能源汽车在公路客运、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港口等领域的应用,党政机关更新公务用车的,除特殊情况外,应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 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在化工园区外探索开展制氢加氢一体站试点。鼓励整车、氢能及燃料电池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氢能及燃料电池车辆示范项目,参照国家现行奖励标准,对开展示范的市(州)给予支持。
  •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在城际高速建设快(超)充和换电基础设施、在公共停车场加装充电基础设施,推进加油加气站进行综合能源站改造。

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

  • 充电基础设施用地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及加氢站建设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用地指标方面予以支持。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充电服务费管理:全面放开充换电服务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充换电服务费价格。
  • 新能源汽车出行优惠:全省范围内,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或少限行。

四川省通过上述政策,旨在构建完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环境,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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