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上诉二审是否开庭,需依据具体情形而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开庭审理。然而,若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案件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合议庭认为无需开庭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上诉案中,若存在新事实、新证据,或者对一审认定的基本事实存在较大争议等影响案件关键走向的情况,二审通常会开庭,以便全面审查案件、查明事实。若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焦点明确且无新情况,法院经审查认为无需开庭,也可能书面审理作出判决。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款可以要求打到自己账户。根据规定,保险金应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若被保险人是你,你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将理赔款支付至自己账户。不过,实际操作中可能因不同情况而有变化。例如,若事故涉及第三者赔偿,且第三方损失已由你垫付,你提供相应凭证后,理赔款可打给你;若未垫付,保险公司可能应第三方请求,直接将对应赔偿款支付给第三方。若协商赔偿时约定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也需按约定执行。因此,能否打到自己账户要综合实际情况确定。
交通事故保险不予理赔的部分由谁承担,需依事故责任划分而定。若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例如,甲、乙两车事故,甲负主要责任、乙负次要责任,保险不赔部分,甲一般承担70%至80%,乙承担20%至30%。若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承担不足部分赔偿;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若交通事故完全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涉及保险公司上诉二审的情况下,是否对案件后续走向存在疑问?若对二审开庭与否、二审程序以及最终判决结果等方面还有困惑,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得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上诉二审是否开庭,主要取决于具体案情。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但若合议庭在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认为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上诉案件中,如果
交通事故上诉有时间限制。若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不满,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对第一审裁定不满,则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严格按法律计算,起始日不包含送达当天,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
在交通事故上诉后,首先要按照法院的通知按时参加庭审,准备好支持上诉主张的新证据或对原审证据的进一步说明。庭审中,遵守法庭纪律,清晰阐述上诉理由。法官会听取双方陈述和质证,最终作出判决。 若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即生效,需按判决履行义务。若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