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如果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大于等于20mg/100ml且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将暂停6个月驾驶证,并处以罚款1000元至2000元。
如果驾驶员曾因此被处罚过,再次被查出饮酒驾驶,将会被拘留最长10天,罚款金额同上,同时吊销其驾驶证。而当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大于或等于80mg/100ml时,属于醉酒驾驶,由交管局强制令其醒酒,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之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
此外,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更为严厉,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若驾驶员在醉酒驾驶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或者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车辆,或者逃避、抗拒公安机关检查,或者曾因酒驾被处罚或驾驶证被吊销后再次醉驾等,即使酒精含量刚达80毫克/100毫升,也可能从重处罚。
总的来说,浙江省对于酒驾和醉驾的处罚非常严格,旨在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车行为。
酒驾致人死亡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法律,驾驶员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具体来说,如果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致人死亡,将涉嫌交通肇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
无证酒驾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法律对此类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处罚涵盖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两个层面,且情节越重,刑罚越严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即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其处罚标准严格区分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两种情形,旨在从源头遏制因酒精导致的交通事故。 饮酒驾驶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但不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