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辆车同一个牌号使用3年以上,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如果车主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在购买新车后申请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以便于保持原有的号牌号码。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车主在六个月内没有提出申请,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没有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或者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未完成,均无法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为了方便车主申请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相关部门也推出了网上办理的服务,车主可以登录相关网站进行申请。同时,车主也可以到车管所或者交警部门进行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可以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