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肇事后,如果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未等交警到达即弃车离开现场,那么这种情况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即便第二天再选择投案自首,也不能否定当时的逃逸事实。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不能否定逃逸定性,但是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时逃跑的情况,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需要注意的是,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以下6种情况不属于肇事逃逸:
1.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 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 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至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 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 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 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第一款:“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有四个构成要件:首先,逃逸行为的主体是事故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判刑标准有明确的指引。若肇事者的行为未达到逃逸或特别恶劣情节,将面临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然而,如果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形,法律规定的处罚将更为严厉,可判处3年至7年
肇事逃逸交警的处罚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形。根据2024年的新交规,如果仅造成人员或财产轻微损害且没有违法,逃逸驾驶员将扣6分;如果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但未构成犯罪,逃逸驾驶员将扣12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逃逸并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处以200